儒家创始人孔子的思想博大精深,从根本上来讲儒家即是讲的发挥“人性”,而人性就是孔子所说的“仁”。孔子集中国古代文化思想的大成。中国远古民族理想载在经典者原极深厚,惟皆仅具大纲,至孔子始归纳之使为有系统的理论。孔子说:“吾道一以贯之”,此一贯之道卽是仁。仁乃做人的道理。朱子解释仁为“心之德,爱之理”,卽说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。作人的道理很多,只有“仁”是诸德统一的原理,而具有最高的价值。仁的另一解释是人与人间的同情心,此同情心也叫博爱。孔子思想的最后目的,在于仁的实现,举凡一切修齐治平之道,均从培养人间类的同情博爱入手。推究其极,则宇宙内事,皆性分内事,此诚可谓本末兼赅、有体有用的学术思想。孔子思想是人本思想。他对于现实人生方面有独到的见解。他的学说不但可以代表全部儒家的思想,也可以代表中国的民族性。中国儒家哲学之所谓“仁民爱物”,所谓“民胞物与”,就是这种“仁”的哲学精义之所在。明乎此,可知“仁”与“爱”的德行是完全一致的,“仁爱”二字在用语上也常常相连的,所以讲到仁就有了爱,仁爱是中国哲学的中心思想。
传统文化对博弈之道的认同植根于博戏的游戏层面,并努力寻找它们之间的共同点,使其成为嫁接于儒家文化之树上的常青枝叶。孔子说:“饱食终日,无所用心,难矣哉。不有博弈者乎?为之犹贤乎已。” 孔子将博弈还原为只是茶余饭后消闲的游戏,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附加的功能。这当然与当时博弈之道还更多地保持着游戏的原始意义有关。
但儒家是反对以财物作输赢的DU博的。首先,du博的出发点是爱财,而非爱人。赌者为了赢钱,可以轻情轻义,不以家人为重,用辛苦挣来的金钱,狠心一博。基于“愿赌服输”的信条,赢家可以名正言顺地将输家的钱据为己有,哪怕这些钱是输家侍奉父母、养妻活儿之所需。是故,任何dubo,实际上都以家庭幸福作赌注,“孝悌”的原则便因此而动摇,《孟子·离娄下》把“博弈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养”,视为“世俗所谓有不孝者”的一种。直指“好博弈”为不孝,指斥dubo违背了儒学伦常。从而导致“仁”的精神产生根本的危机。家庭一旦因dubo而破裂,家庭成员之间即无法“以礼相待”,不但陷于父不父,子不子,夫不夫,妻不妻的局面,还会导致家破人亡的人伦悲剧。
儒家的“仁”,乃由家庭之爱出发,而达致“泛爱众”的境界(《学而》),从而,除了家庭成员的相处原则(“孝悌”)之外,也给普遍的人际关系,设定了一个相处的原则——“信”(《学而》、《为政》)。若无一种“牙齿当金使”的诚信,人与人之间莫说爱,连最起码的正常关系都难以维持。dubo的后果,正要通过诚信的破产,实现这种关系的非正常化:一个赌者,可以编造任何子虚乌有的理由向他人举债,其信誓旦旦许下的还钱诺言,也可以因输钱而打折兑现,甚至干脆不还;如果发展到盗窃这一步,其与任何人之间的诚信,就可能彻底斩断。
孔子之师钻子说:“dubo猛于虎也。” 《孔子家语·五仪解》谓:“哀公问于孔子曰:‘吾闻君子不博,有之乎?’孔子曰:‘有之。’公曰:‘何为?’……子曰:‘为其兼行恶道也。’”三国时韦曜的讨檄dubo的名篇《博弈论》,全面而系统地论证博弈与儒家文化的对立,“好玩博弈……忘寝与食,穷日继明,继以脂烛……专精锐意,心劳体倦”,不合儒家“乐而不淫,哀而不伤”的中庸之道;因博弈“多不务经术……废事弃业……人事旷而不修,宾旅阙而不接”,与儒家“业精于勤”,勤谨敬业及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”等锐意进取的精神志趣背道而驰;“至或赌及衣物,徒棋易行,廉耻之意驰,而忿戾之色发”,更是同儒家“重义贱利”的价值准则存在尖锐的对立。“技非六艺,用非经国……以变诈为务,则非忠信之事,以劫杀为名,则非仁者之意也”。
儒家重义轻利,有言: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”(《里仁》)“君子谋道不谋食”(《卫灵公》)。然而又指出:“富与贵,是人之所欲也;不以其道得之,不处也。”(《里仁》)“不义而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。”(《述而》)可见,儒家并非将“利”一笔抹杀,而是主张“利”应以“义”为条件。另一方面,与富贵相比,儒家又的确更为推崇一种知足常乐的简朴生活,孔子就曾盛赞“一箪食,一瓢飮,在陋巷”而“不改其乐”的颜回(《雍也》,并参《述而》)。这即可引申出,即使求利有道,也不应求之过甚,否则,利可能喧宾夺主,导致“因财失义”。很难想象,一个赌者会知足常乐,不想发财,更不想发大财;也很难想象,一个赌者赢了另一个赌者的身家性命血汗钱,在这中间,会跟“义”有甚么关系。由此,儒家对幸运28的立场,思过半矣。